| 度亡经 |
索甲仁波切著
演化 业与轮回 心的连续
从佛教的观点来看,“建立”轮回的主要论点,是以深刻了解心的连续为基础。意识来自何方?它不可能没有来处。如果没有之前立即的瞬间意识,瞬间的意识是不可能产生的。对这个复杂的过程,有人做过如下说明。
佛教徒接受的轮回观念,主要是以意识的连续为基础。就以物质世界为例:我们相信,目前宇宙的一切元素,即使是小到极微的程度,都可以追溯到一个根源。在这个起点,物质世界的一切元素都被凝缩成所谓的“宇宙粒子”。这些粒子则是前一个宇宙分解的结果。因此,这就形成一个连续不断的周期,宇宙成住坏空,然后又生成。
心也是非常类似。我们拥有某种被称为“心”或“意识”的东西,这个事实十分明显,因为我们的经验就可以证明它的存在。同时,我们又可以从经验得知,当我们称为“心”或“意识”的东西遇到不同的条件和环境时,是会改变的。这告诉我们它由片刻组合的性质,及容易受到改变的影响。
另一个明显的事实是,在粗略的层次上,“心”或“意识”与身体的生理状态密切相关,事实上还会受后者的影响。但是在心与物质粒子互动时,如果要产生具有意识的生命体,必然有某种基础、能量或来源。
就像物质面一样,现在心一定是过去心的连续。所以,如果你追溯自己当下的心或意识,一定会发现你在探讨心如何连续时,必然可以追溯其根源到无穷尽的层面,就像物质宇宙的根源一般,是无始的。
因此,一定有持续不断的轮回,让那个心连续地存在。
佛教相信普遍性的因缘法则,认为一切事物都会改变,都有其因缘。因此不相信有一个神圣的造物主,也不相信生命可以自我创造;相反,佛教认为一切事物的生起,都是因缘和合的结果。所以,心或意识也是由于先前事件的结果而产生。
当我们谈到因和缘时,有两种主要的类型:主因和助缘,主因是产生某种事物的材料,助缘是促成因缘作用的因素。就心和身来说,虽然可以彼此影响,却无法变成对方的内涵……心和物虽然彼此依赖,却无法当做对方的主因。
这是佛教接受轮回的理论基础。
大多数人以为“轮回”这个名词隐含着某种“东西”在轮回,它从一生旅行到另一生。但在佛教里,我们不相信有一个独立和不变的实体,譬如说灵魂或自我可以在肉体死后还存在。我们相信,让生命和生命之间相联系的,并不是一个实体,而是终极最微细层面的意识。
轮回发生的正确过程,则可以从下例获得很好的说明:
在轮回过程中,相续的存在并不像珍珠项链的珍珠,由一根线(灵魂)串成,线穿过所有的珍珠;相反,它们像堆成一摞的骰子。每一个骰子都是分开的,却支撑着它上面的骰子,因此在功能上是相连接的。在骰子之间并没有实体,只有因缘作用。
在佛教经典中,对于这个因缘作用的过程,有非常清晰的描述。佛教圣者那先比丘就曾针对米邻陀王提出的一连串问题,作过祥尽的说明。
米邻陀王问那先比丘:“当某人重新出生时,他跟刚才去世的人相同呢,还是不同?”
那先比丘回答:“既非相同,也非不同……请告诉我,如果有一个人想点灯,它能提供整个晚上的光吗?”
“能。”
“初夜分的火焰与中夜分……或后夜分的火焰相同吗?”
“不。”
“那是说初夜分是一盏灯,中夜分是另一盏灯,后夜分又是另一盏灯?”
“不,同一盏灯的光照亮整个晚上。”
“轮回非常相似:一个现象生起,同时另一个现象停止。所以,在新存在之意识里的动作,既不与前一个存在之意识里的动作相同,也不与之不同。”
米邻陀王又请那先比丘举另一个例子,说明这种依存关系的正确性质,那先比丘就把它比做牛奶:凝乳、牛油或牛油炼都可以用牛奶制成,却和牛奶不同,但又要完全依赖牛奶才能制成。
米邻陀王于是问:“如果没有‘生命’从一个身体传到另一个身体,那么我们不就可以不受过去世恶业的果报了?”
那先比丘举了这个例子:有一个人偷了别人的芒果,他所偷的芒果,与另一个人原先拥有和种植的芒果并不完全相同,这么说来他还应该接受处罚吗?那先比丘解释,这个偷必须受罚的理由是:被偷的芒果,因为它们的主人先播种才生长出来。同理,因为我们在某一世做了善恶业,使得我们和另一世有所连接,所以我们逃不了善恶业的果报。





